租住合同书(汇总8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东丽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东丽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住人才公寓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根据东丽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将位于的人才公寓号楼栋(整单元、间)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建筑面积平米,月租金元。
二、公寓租住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租住的公寓进行管理和检查。
2、在公寓设施发生诸如自来水、暖气和燃气泄露等紧急事件时,可不经乙方同意进入公寓进行应急抢修处置。
3、在租住期满后,如乙方不按约定期限搬离公寓,可强行收回公寓住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不按期限退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租住期满后,甲方对房屋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人为损坏的,则赔偿部分从押金中扣除,扣除全部押金仍无法抵偿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一次性补齐。
5、在乙方租住公寓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
(1)乙方调离原单位或辞职、辞退的;
(2)乙方或其配偶在东丽区购买商品房的;
(3)乙方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6)乙方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提示后仍不改进的;
(7)乙方拖欠相关费用,经提示后仍不缴纳的;
(8)乙方违反相关服务单位规定,经提示后仍不改正的;
(9)乙方利用公寓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10)连续3个月不居住的(特殊原因除外);
(11)应当终止协议收回公寓住房的其他情形。
6、负责协调公寓日常管理部门,及时对公寓非人为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
7、接受乙方对公寓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投诉,并进行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协议规定的租住期限内使用公寓享受政府补贴。
2、在协议规定的租住期限内可携带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寓。
3、入住公寓时需向甲方缴纳住房押金元,退租时如对公寓没有人为损坏一次性退还。
4、不改变公寓用途,不将公寓转租、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不擅自更换钥匙。
5、保证正常使用公寓,不对公寓进行擅自拆改。发生故障和损坏时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部门并配合进行维修。
6、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服务单位管理规定,不利用公寓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7、按时足额缴纳租赁费以及水、电、气、供热费、有线电视、通讯上网、物业管理等住房日常费用。
8、遵守甲方根据管理需要所作出的其它规定。
9、协议期满及时办理搬离手续,交还公寓住房。
五、协议未到期,乙方不需要继续租住公寓时,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可办理提前解除协议手续。未住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暖气费按采暖季收费,不按月结算。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北京市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房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内家具电器:__________。
承租人在承租前查验出租房屋情况及室内家具电器,缴纳________元押金,承租期满,如室内家具电器无损坏,出租人退还押金。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四条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年度的租金人民币_____元,以后应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年度的租金。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天然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合同,甲方一套楼房出租。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73号中岚公寓1105房间,面积213。85平方米。租赁期为二年,租赁时间从20_年5月1日至20_年5月1日止。20_年5月1日至20_年5月1日的房租金为柒万元整(70,000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5月1日的房租为捌万元整(80,000元)。
二、乙方租房期间所发生经济费用包括采暖费、物业费、电费、水费、有线费、煤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全责,不填发生漏水或电火由乙方负全责。
三、甲方房屋内有:挂职式空调机两台、墙壁现(1米*1。5米)两个、电热水器一台、塑料水桶两个。
四、甲方不得无帮提前收回房屋,实际需要应与乙方协商。五乙方按年全额缴纳租金,不得拖欠,如生拖欠将视为违约,甲方即可收回房屋。
六、乙方租期内不得转租、转借、转卖,不得搞违法活动,爱护并保护好室内室外物品,损坏按价赔偿。
七、如乙方提前搬出,未取得甲方同意,视为违约,租金及押金不返,甲方收回房屋。
八、乙方违约不交回房,不交钥匙无法取得联系时,甲方有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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