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汇总18篇)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一
当前,国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庆长假即将来临,社会交往和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增加。为防止疫情输入,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国庆节长假即将来临,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合理安排出行,假期旅行建议选择市内或近郊公园。近期境外疫情较为严重,应避免不必要的跨境旅行;福建省、黑龙江省等地相继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富源面临着境外和国内疫情输入的双重压力,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因此全体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村组干部、教师、学生等非必要尽量不出县旅行。
提倡就地就便过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积极配合落实当地防控政策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情况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返回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行程,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动员其暂缓返回富源。
进入人员密集的机场、车站、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扫码亮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高度关注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并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治,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旅游景区、影剧院、游艺厅(室)、ktv、酒吧、网吧等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不组织、不参与大型聚会,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室内环境通风良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必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活动主办方承担主体责任,周密制定宴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宴会等聚集性活动。
自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返回富源的,必须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自中风险地区返回富源的,必须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出行。酒店、景区必须重点关注省外入(返)旅客信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报告。有省外及边境地区人员来访的,必须仔细询问是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旅居史,并将来访人员的信息及时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毒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12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但至今仍然尚未接种的人民群众,迅速积极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不断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共创安全****年**月**为确保行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防治万人红袖章工程,积极发挥乡镇牵头组织、派出所主力军的作用,围绕当前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全镇亮剑行动。全面动态管理全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重点对象、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危险品从业人员等基础,大力消除公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实现犯罪少、秩序好的工作目标,确保社会保障状况明显改善,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成立**镇“亮剑”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为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维、党委委员、副镇长**,副镇长**、人大副**(常务)、岭北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交警一中队队长**任副指挥长;综治办、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交警一中队、城管队、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岭北镇工作力量为成员。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毛亮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综治办:统筹全镇“亮剑”行动实施开展,收集掌握和调查研究“亮剑”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与建议。并组织实施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并将工作实施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体系。
党建办: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方式,对开展“亮剑”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立体化宣传,对工作实施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有关舆情,提升群众知晓率。
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安排专门力量全程参与“亮剑”行动,负责开展设卡盘查、集中清查、蹲点守侯、巡逻防范等工作。加强对“红袖章”专业和义务巡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考评工作,依法打击处理“亮剑”行动实施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所:负责社会治安大防控万人“红袖章”工程月月“亮剑”行动的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红袖章”工程月月“亮剑”行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动员安排村(组)两级“红袖章”义务巡防队员参与月月“亮剑”行动。
1、时间安排:**年1月22日所有参与行动人员于当天晚上7:00到**派出所集合,7:30准时开展行动。
2、人员安排:“亮剑”行动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派出所负责向区公安局申请公安警力配备,并配合综治办制定详细方案。共分为四个行动小组,即两个设卡巡查组和两个清查行动组(具体人员分组安排见附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亮剑”行动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措施,积极踊跃参与,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扩大宣传方式,要广泛利用专题专栏,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亮剑”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红袖章”工程中来,有效预防、发现、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亮剑”行动需要镇、村(社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治办和派出所要及时、准确研判辖区治安状况,合理铺排巡逻防控时间与节点;财政所要在资金上给予切实保障和支持;综治办要把“亮剑”行动开展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综治目标考评内容。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建立“亮剑”行动调度制度,通报人员到岗到位、发案率、打击处理、抓获现行、民转刑案件等情况。对开展“亮剑”行动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典型推介。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按要求、时间、地点开展“亮剑”行动的,在年度综治目标考核中记扣2分,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因失职、渎职,致工作上不去成效不明显,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将对相关单位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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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防控组主要负责指导、督导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和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交通管理、有关场所管控等。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牵头负责加强对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的指导,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幼儿园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社保中心:负责加强对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民政办:负责加强对福利彩票经营场所、养老机构、五保村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司法所:负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加强对工地、工地食堂、工人宿舍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对市场、临街店面等场所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等管理。
交通站:负责加强对汽车站、渡口、码头、营运车辆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畜牧兽医站:负责加强对禽畜养殖运输屠宰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文广站:负责加强对全镇旅馆、文化娱乐室、网吧、ktv、体育彩票经营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卫生院:负责加强对全镇各村医疗卫生机构、诊所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场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场所、奶茶店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财政所:负责加强对金融机构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强化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人”。一是充实排查力量。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由政法、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形成领导力强、上下一致、无缝对接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充实相关人员,扎实做好重点人群排查服务管理工作。派出所要成立重点人群排查应急工作组,配合疾控部门在第一时间及时排查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二是加强网格化排查。各村都要成立网格化重点人群排查小组,由党员干部和村党支部、村(居)委会干部及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重点人群进行登记造册,住所排查跟踪随访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排查,确保“对内防扩散,对外防输入”。对内强化对现有重点人群排查,确保“不漏一人”,要加强县际、镇际之间各检疫检查卡口的检查工作,加强日常运转的监督,确保新输入的重点人群排查不漏一人。
(二)强化隔离监督管理工作,确实做到“隔离不漏一人”。一是强化居家医学观察监管。综治、公安部门配合村(居)委、社区做好居家观察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确保被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员,公安机关对拒绝居家医学观察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惩处。二是强化医疗机构、观察集中区安全防控。公安部门要部署足够警力24小时值守,指导相关医疗机构、集中观察区和外来人员指定住宿旅馆强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隔离秩序,及时受理报警救助工作。
(三)全面实施重点人员管控,确实做到“管控不漏一人”。综治、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辖区网格化重点人群排查小组,按居住地实施排查疫情重点人群,同时发动志愿者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工厂企业开工疫情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认真大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号令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工厂企业开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疫情扩散。
(五)做好区外返浔人员的管控工作。对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区外返浔人员加强管控,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其本人在返回当日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区报告,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村(居)委、社区要登记造册;公安机关对隐瞒报告、拒绝医学观察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负责医学观察的村(居)委、社区应当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认真落实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十严格”得到严格执行。
(一)疫情社会面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各村、镇直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力服从镇党委、政府及其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基层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由乡镇牵头,以村屯为单元、社区网络为依托,发挥乡镇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乡镇分片包管到社区和村屯、社区和村干部包干到户。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落实专人,每天梳理本村、本单位联防联控社会面防控工作情况,每天上午12:00前报送镇新冠肺炎联防联控组办公室,重要工作随时上报,以便汇总上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地,不走过场。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纠正,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工作中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区、镇相关部署,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落实和规范社会面疫情预防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面管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惰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国务院印发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十六类重点人群按防控技术指南操作规范执行。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
3.实行动态健康认证。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严格落实“一码通行”,积极推进住宿、洗浴、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游乐场所、医疗场所、交通场所、银行等重点公共场所、人群聚焦场所使用“吉祥码”,全面提高扫码覆盖率和使用率,切实提升疫情联防联控水平。
4.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怀爱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众的帮扶和救助力度,加强心理慰藉、抓好政策落实、简化工作程序,切实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二)分析研判、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按照国务院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二十类重点场所、十四类重点单位,按防控技术指南操作规范执行。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根据全镇疫情形势对全镇公共服务类场所采取临时停业、分时限流、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制度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置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干部、职工、相关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村,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一)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
各相关部门要精准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形成疫情防控合力,针对本部门行管范围作出疫情防控预案,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领导指挥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强化数据报送。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收集当前责任范围内疫情情况,实行“日报制”“零报制”制度,并于每日下午三点前将动态数据汇总后报送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面管控组。
(四)强化分析研判动态评估。
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社会面管控态势以及人员流动走势。沁县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部署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爱斌,副县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丽萍出席并讲话。
会后,郭爱斌于第一时间随机检查了定昌镇北关社区漳河桥检查站卡口、西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西良基南湛环西湖路检查站卡口以及松村入境检查站卡口值守情况,对一线人员舍小家顾大家、不畏严寒冷冻、严格值守检查的精神风貌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家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发扬优良作风,在严格落实消毒措施、体温检测等工作举措的同时切实注重自身身体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四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区人社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社保申报征缴业务方面(责任科室:统筹科)。
1、企业参保登记。新企业首次申报时可拨打经办业务电话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完基本信息后通过服务网自行办理人员新增业务。
2、参保单位人员增减。目前区已为参保单位开通了网上社保业务权限,网上申报用户名为参保单位的社保编号,参保单位可登陆服务网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单位可在服务网单位网上服务页面常用下载中下载《单位网上服务使用手册》,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手册进行。
3、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办理完人员增减后,拨打前台业务电话核对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确定缴费金额后与社保处基金管理科联系缴费、领取发票业务。
4、单位及个人参保情况查询及证明打印。个人及单位可通过服务网查询缴费情况、打印缴费证明,如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可拨打前台电话预约办理。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放宽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二、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责任科室:工伤保险待遇科)。
1、《工伤事故报告表》实行网上报告。发生工伤事故,24小时内发送社保处工伤保险科邮箱,并拨打电话告知,职工住院照片发至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同时,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区人社局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推行精减相关审核材料,优先办理相关业务。对于需要到服务窗口现场递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邮寄递交或者容缺递交、告知承诺等方式灵活处理。业务经办所需要的材料,待疫情解除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供材料原件。同时,加大诚信力度,对于借机弄虚做假、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由救治医疗机构直接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不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通过扫描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住院发票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公共邮箱,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户,确保工伤职工尽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与救治医疗机构结算。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非定点工伤医疗机构救治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4、工伤职工需二次住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填写《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申请表》后即可住院治疗,工伤保险科暂不审批,待今后申报待遇时再递交该表补办审批。
三、退休待遇核定和死亡人员待遇核定方面(责任科室:保险福利科)。
1、对于维护完缴费信息并已通过退休确认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资格确认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保险福利科,通过系统进行待遇审核。对于2月3日以后维护完缴费信息并通过退休确认的人员,由退休审批科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资格确认表》在系统内推送到我科核定退休待遇。
2、用人单位将死亡人员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保险福利科,通过系统内民政部门共享信息核实死亡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死亡待遇核定。
如还未拿到社保卡的人员请到代发银行新开卡,由代发银行通过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领取社保卡。
四、基金管理方面(责任科室:基金管理科)。
1、鉴于当前形势,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延长社保费征收期,2020年1月、2月应缴社保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3月底前缴纳第一季度社保费即可享受相关社保待遇及权益。
2、企业和统筹科核算出需缴纳的社保费后以电汇的方式缴费(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此账户不接收医疗和生育保险),等疫情结束后前来领取纸质发票。如确实急需发票的企业请把收件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地址)发送至基金科邮箱,我处会尽快进行邮寄。
3、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减少疾病交叉传染,这次疫情过去之前,凡到人社征缴大厅缴纳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请把现金存入银行卡刷卡缴费,暂不收取现金。
五、审计工作方面(责任科室:审计科)。
1、认真学习领会省人社厅、市、区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解读政策,合理妥善处理好举报投诉等问题,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投诉有门、维权有路,妥善化解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掌握应对疫情中人社领域的任务,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政治责任,坚决抓稳抓牢,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2、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六、个体退休审批方面(责任科室:个体参保科)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行电话、邮箱等途径开展工作,尽量减少群众来访。确有灵活就业者、个体工商户到达退休年龄因疫情无法前来办理退休申报的人员可以通过邮箱、电话告知形式进行申报(须将退休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退休。
申请书。
两个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邮箱),纳入统筹时间为退休申报审批后的次月执行。
七、社保转移方面(责任科室:个人账户科)。
1、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保企业或个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来办理业务的,请提前电话咨询业务经办流程。
对于市内养老转移业务,报请市处精简手续,不再办理转移手续,减少服务对象在大厅的逗留时间,降低服务对象感染风险。
3、退休人员缴费记录维护业务及个人帐户清单打印业务由退休申请受理科室收集后集中办理,减少服务对象大厅等待时间,避免人员集中逗留。
八、综合管理方面(责任科室:办公室)。
1、配合政府做好联防联控,在经办大厅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科普海报、标语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企业群、公开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倡导“不见面”办理,并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
2、加强对干部职工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医用口罩和手套办公。定时对办公区域进行保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进行劝离。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敏感事项,要及时请示上报。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五
“国庆节”将至,是外出人员返乡探亲和游玩高峰期,人员往来频繁,流动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xx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住建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及应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物业小区、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单位内部疫情防控指导和督查,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x应对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社会面管控态势以及人员流动走势。沁县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部署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爱斌,副县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丽萍出席并讲话。
会后,郭爱斌于第一时间随机检查了定昌镇北关社区漳河桥检查站卡口、西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西良基南湛环西湖路检查站卡口以及松村入境检查站卡口值守情况,对一线人员舍小家顾大家、不畏严寒冷冻、严格值守检查的精神风貌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家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发扬优良作风,在严格落实消毒措施、体温检测等工作举措的同时切实注重自身身体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篇七
疫情是指流行病的发生和发展。大规模流行病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输入,加强_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_街道办事处采取了_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_街道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_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将文件下发到各村。1月22日上午,_街道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街道主要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各村书记等_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村、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各村成立防疫领导小组,启动联防联控制度,对武汉返回_的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好疫情监测、管控等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立即行动,_个村也第一时间组织村干部、小组长、中心户长、卫生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召开疫情防控部署工作会议。1月26日下午,_街道又召开会议,传达_市防控工作精神,要求大家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武汉返回_的人员进行严密监测,动态报告。
_街道利用工作群、党建群,各村两委利用村里的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转发防控知识、《致_父老乡亲一封信》《致_市人民的倡议书》及各项公告等,做好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各村对从武汉返乡的人员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做好体温监测,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各村对从武汉返乡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实行包保责任到人。_街道办事处建立了_防控工作群,每天对从武汉返_人员进行监测报告。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截止到目前,_街道共有从武汉返回_的人员_人,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其中有_人还处在医学观察期,目前状况良好。
街道办事处组织各部门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从1月27日开始,街道办事处取消机关干部春节休息时间,安排机关干部到_东站进行值班;各包村领导和包村组长到所包扶的村检查和督导各村的疫情防范情况。各部门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各村落实防控措施。从1月26日开始,_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取消了各村小卖店、超市等公共场所打麻将活动;食安办加强对_农贸市场和旅游景点的督导,取消农村大集、关闭滑雪场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东胜区委政法委: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各领域安全稳定形势,东胜区民政局加大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种涉稳隐患和问题摸排力度,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领域内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化解工作措施落实。各部门积极响应,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出台相关应急方案。现将近期工作汇报如下:
积极组织召开党组电话视频会议,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东民发〔2020〕3号)和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东民发〔2020〕2号),成立了已党组书记、局长常俊芳为组长的指挥领导小组。同时将我局各二级单位划分成3个排查组,累计在所属单位进行了6次排查。
(一)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1月31日开始,东胜区民政局派驻22名干部进驻建设街道民联社区,由党组书记、局长常俊芳带队,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周睿和东胜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吕刚带小组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走在前、作表率。民政干部视疫情为命令,视防控为己任,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基础上,到民联社区开展疫情防控,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人员排查、环境消毒整治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二)为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制定应急预案,狠抓落实,对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第一时间下发相关防控文件、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并进行封闭管理。对养老机构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进院探视,做到定时定点消毒,每日为养老机构里的老人测两次体温,劝导回家入住的养老服务对象在家隔离十四天等。并通过每天对15个养老机构进行了疫情防控排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查漏补缺。齐心协力,确保入住老人生命健康安全。
(三)按照“非必办,不举办”的原则取消2020年2月2日集中婚姻登记办理工作;取消各社会组织的各类娱乐活动;取消殡仪馆大型追悼会、告别仪式等活动,改为不超10人的小型家庭告别会。东胜区殡仪馆特设专车、专人、专炉,畅通绿色通道,每天定时为冰棺、灵堂等用具和场所消毒,准备专用垃圾箱,集中收集群众废弃口罩,杜绝二次污染。全馆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坚守岗位,以实干精神打好这一次的防疫战。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开募集捐赠活动,自觉接受监督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一是动员社会组织,组织社会力量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倡导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全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抵制哄抬物价等行为;鼓励依法有序捐助疫情预防急需的相关医疗产品。二是具备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遵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募捐方案报送东胜区民政局备案,严格遵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企业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等原因,人员流动将陆续频繁,给疫情防控带来严峻的考验。
(一)出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管控工作方案》。一是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按需求每科室安排一人在岗,按照指挥部及小区防控人员值班表抽调人员按时到岗,其他人员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工作办公。二是从外地返岗人员,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每日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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