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大全12篇)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篇一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费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人民币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交通运输部jt20__-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一)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乙方船员因走倒卖、吸毒、贩毒、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一)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篇三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岗位安排。
合同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二、劳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安保劳务费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名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4、免费提供当班安保人员工作餐和必要的执勤用品(如手电筒、笔、雨具及各类登记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对服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指挥。
4、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五、乙方安保人员的职责。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90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
5、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单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许的情形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合理可预期的损失。
2、如甲方拖欠劳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8000元。
3、安保人员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附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篇四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人民币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篇五
甲方:_____(用人单位)。
乙方:_____(劳动者)。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武汉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武汉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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