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工作自查报告
创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落实石家庄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暨语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我校在创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工作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全面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健全了学校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育处主任任副组长,各教研组组长为组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各部门组成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语言文字具体工作由教导处负责、教导处副主任兼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好教师、学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指导工作,在学校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新格局。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的开展好各项工作,并做好记录,年终对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总结。除此之外,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了由已达一级乙等水平的教师组成的语言文字监督小组,对师生用语用字和学校周边环境用字及时监督,并予以指正。这一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促进了学校普及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工作的落实。
二、 宣传环境
我校十分重视普通话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的作用,利用校园广播每周分三次对学生进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知识广播,使学生更清楚地认识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创设以“一角”、 “一语”、“一橱窗”为固定形式的宣传环境。“一角”:即各班的黑板报每期都设有以语言文字为主要内容的“推普角”,向学生介绍语言文字的有关基础知识;“一语”:即楼道、会议室、教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都设有“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警示语;“一橱窗”:即学校设有“语言文字”专用宣传橱窗。这一宣传环境的设置,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师生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自觉性,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氛围。
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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