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固原市原州区第六小学关于对二00四年度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自查的汇报
我校根据固原综治办[2004]1号《关于对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为了提高我校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学校财产设施不受损失和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及日常生活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现将我校一年来开展综合治理,创建“治安模范单位”工作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主要内容。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区综治委和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是创建治安模范学校的根本保证。为此,我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构筑严密的治安防范网络,开展有效的矛盾纠纷疏导和强有力的治安宣传,建立“打、防、控、疏”综合治理体系,确保学校治安秩序良好,育人环境和谐稳定,争创原州区教育系统,原州区及固原市级“治安模范单位”为奋斗目标。
二、 加强领导,扎实工作
1、 建立组织机构:
治安组组长:马思东(校长)
副组长:李淑琴(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海进祥(法制副校长)、吕耀奎(副校长)、李晓娟(副校长)、李天智(治保主任)
组员:武有荣、王晓萍、赵春光、李根莽、唐建华、于晓琴、
李德文
2、 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绝不仅仅是保卫部门、保卫人员的事,必须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的领导下,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由党支部和行政领导、法制副校长主要负责
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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