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
2005年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
***现有在职干警197人,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133人,占全院干警人数的74%。近年来,我们紧紧依靠青年人比较多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2000年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2001年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几年来,在上级法院和市团委正确领导下,我院认真做好“创建青年文名号”的各项工作,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脚踏实地开展创建“青年文名号”活动。全院青年干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优争先,在队伍建设、业务水平、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团组织的关怀;离不开法院领导的直接支持;凝聚着青年干警齐心协力、真情奉献、奋发有为的足迹。根据《共青团海港区委关于对区属省、市、区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通知精神,依照《***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对我院“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报告于后: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自“青年文明号”创建以来,我院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为抓好创建活动,专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指导面上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整个创建工作,自始至终有法院领导负责,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上下协力,形成党、团、妇齐抓共管的互动氛围。
(二)注重规划。按照创建的要求,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总体设想,一致的出发点是将创建活动融入各项工作中。基此考虑来制定《“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兼顾创建活动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强调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考核,把“青年文明号”创建与审判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保证创建工作有章可循,也使创建活动深深印入青年们的脑海。
(三)健全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院按照制度治院的方向,先后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岗位职责
2005年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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