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09年,我区法制工作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做好法制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不断完善机制和体制,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年初,依据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制定了2009年富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14件,基本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二是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二)不断加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地位。一是在经济重大事项的决策前,都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地避免和防止了违法性决策行为的发生。二是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经审核存在不合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常务会审议讨论,不进行发布,切实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做到了凡政府研究涉法问题都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一切以政府名义制定和实行的经济合同、协议文书,都让法制办审核把关,如区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区政府责成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拿出合法合理的改制措施和方案,从而使法制办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部门,树立了法制办的威信。三是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当参谋,把好法律关。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实行
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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