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的通告
县政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建设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纳雍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处理的实施意见》、《纳雍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实施细则》,特作如下通告。
一、违法建设对象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建设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
二、违法建设整治范围
纳雍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三、违法建设整治原则
(一)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原则;
(二)坚持主动从轻
县政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的通告
县政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