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法庭工作总结
大邢庄乡社会法庭在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依靠法律、法规、风俗习惯、传统道德等柔性力量,以自主、自治协商的解决方式调处民间相关事务和不同类别的矛盾纠纷。先后成功解决了矛盾纠纷12起,维护了全乡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得到了全乡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其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大邢庄乡党委、人大、政府对社会法庭的选聘工作高度重视,乡党委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把关、组织考核等相关程序,把6名社会威望高、爱岗敬业、工作协调能力强和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县乡人大代表、乡村两级退职干部选聘为第一批社会法官。为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乡人大主席团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经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确定为大邢庄乡“社会法官”,并颁发了聘书。社会法庭有办公室2间,调解室1间,有牌子,有制度,办公设施齐全。同时,乡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社会法庭庭长,组织协调开展工作。
二、宣传落实,动员到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宣传力度,我们主要采取
乡镇社会法庭工作总结
大邢庄乡社会法庭在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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