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查办留置案心得体会及感悟 留置案件安全工作体会(7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参与查办留置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本公司(已)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_投资组建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店。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为了让忠诚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遵循大家的企业大家办,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办企宗旨,为了增加公司团队的参与意识,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改善团队的福利,提高员工生活品质,公司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优先有偿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入股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 能够遵守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协议附后),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赢利模式和企业发展的愿景规划。
二、 参与入股经营分红人员资格:_______________
1. 热爱并能够立志于长期从事餐饮事业,对公司有较高的忠诚度和责任心;
2.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一般员工享有特殊工作技能或突出贡献的;
3. 工作满1年半以上的核心管理人员(经理以上级别的),或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成为公司的参与入股经营分红股东,当入股名额有限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评审机制评选出优胜者,符合条件但评审未入股者在下次享有优先入股的权利。
三、 参与入股方式及股份额度:_______________
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可以现金投入方式入股。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前一次性到位入股金额 ________元后,您将拥有公司 店 ________%的股份的分红权。本公司的总投资(预算投资)为 ________万元,每股为 ________万元整。
入股额度原则上店经理级以上核心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总股份的10%(含10%),有特殊突出贡献或特殊技术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超过7%(含7%)。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入职年限达到2年的一般员工入股股份应不超过5%(含5%)。
四、 利益风险的承担:_______________
公司财务部每月 号按每位股东的入股比率,将上个月的经营利益结算给每位股东如当月亏损,用下月赢利弥补公司以此类推,并附有公司该月的财务报表。
五、 退股员工股东无论以何种方式理由离开公司或被公司开除,都将视为退股:_______________
1. 员工退出的股份,按所有股东出资比例排序依次收购;
2. 门店正式营业前退股,在门店经营四月整后的当月10号全部退回投入的资金;
3. 门店正式营业一年以内退股,所退金额为本金减去已领收利益的余额或经营亏损应承担的份额,在正式提出退股后的第三月份10号一次性退还;
4. 领取红利大于本金离开或被公司开除,将不在派发红利且不退还本金;
5. 如在本公司犯有重大主观意识的原则性错误,公司有权责令其退股,所退金额按上述1至4条款中内容执行。
6. 公司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解散或停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各位股东的责任。
7. 员工离职之日即为退股结算日,离职满三个月后,方可领取剩余本金。
8. 员工个人因不可抗拒因素(不包括刑事案件)造成的伤残不能正常上班,员工可选择退股或派发红利两种方式(详情按公司股东合作协议执行)。
*退股请算的方式参照以上条例执行。
六、 依照协议规定对不退返本金及其红利的,公司作为企业发展基金。
七、 本股份为员工内部股,员工不得私下转让,如有违反本条款公司视同其退股。
八、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视为甲、乙双方认同该协议之各项条款,协议开始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应,如单方违约应承担其违约责任。
九、 本公司享有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 入股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描写参与查办留置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是指这种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只起帮助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是受主犯的指使、安排,只起协助主犯完成犯罪的作用,而不起主要或决定作用。所以,从犯既存在于犯罪集团和团伙犯罪之中,也存在于一般共同犯罪之中。
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的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比如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对赃物的控制程度等。
1、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没有办法抓获归案的,才能把现有的罪犯进行这审判和宣判。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
从犯应对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如对所起作用大、主观恶性深的主犯量刑应该重,对所起作用小、主观恶性浅的主犯则应轻一些。对从犯亦然。
4、此量刑意见只就主、从犯所参与实施的犯罪和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言,并未考虑其他法定或者酌定的量刑情节。对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的认定及量刑,参照此意见。
描写参与查办留置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
参与查办留置案心得体会及感悟 留置案件安全工作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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