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就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工作部署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1、明确两个要点
一是明确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是全县财政系统所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和全体干部职工。创业服务对象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县级改造;全民创业。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局创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对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并建立分管局领导联系分管股室工作责任制,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对口单位或股室分别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的内外衔接、联络、协调、考核,以及督促该项工作在全县财政系统的组织、实施、监督等事项,有关股室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2、主抓五项工作。围绕活动主题,紧扣财政实际,在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中具体要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好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引导资金等扶持创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围绕我省十大优势高新产业规划,采用贴息、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手段,优先确保我县重大产业项目需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有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外贸产业发展和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灵活运用财税政策,采取“一厂一策”、“一品一策”的方式,支持支柱产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和支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尽快足额到位企业出口
县财政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