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草原普法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草原普法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省上确定的草原普法宣传年,为了将宣传年活动搞的有声有色,取得实效,根据《省草原普法宣传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县要积极响应省草原监理站的号召,立即行动起来,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深化草原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草原保护和草原监理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了确保草原普法宣传年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优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强化草原执法监督”的精神,紧紧围绕草原监理重点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草原普法宣传年活动,着力增强全社会维护草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着力提高征占用草原依法审核审批的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科学利用草原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对草原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高草原监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全面推进草原监理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地区及目标任务
鉴于我县草原主要分布区域在北山和南部山区,草原普法宣传工作的布阵就以这两个区域为重点进行。
北山地区主要涉及园子、哈岘、上花、贡井、中连川、韦营等乡镇,南部山区主要涉及龙泉、新营、马坡、银山、和平等乡镇。另外,川东的小康营、清水、甘草、高崖、夏官营、城关,以及川西的连搭、定远、来紫堡等乡镇的山区村,也有一定的草原面积。川东和川西片有新营、高崖、甘草、清水、城关、和平7个集贸市场,北部山区片有贡井、哈岘、金崖3个集贸市场。这10个集贸市场、还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是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场所,这些地方人员集中度高,涉及面宽,进行普法宣传能够扩大影响力,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对兴隆山、石门度假村、官滩沟等旅游景点的普法宣传,采取进景点宣传的方式进行。
,我县草原监理站对以上重点区域实施草原普法宣传,通过“普法宣传年”活动,使社会各阶层对草原在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使依法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实施区域草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市场宣传达到100%,乡镇政府所在地宣传达到100%,入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60%以上;在草原上从事旅游等活动的单位普及率达到100%。
三、宣传重点
(一)草原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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