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要点
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
市语言文字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为宗旨,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依法管理,完善监督体制;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努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坚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中华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迎接省第十七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围绕“我为作贡献,我为省运添光彩”主题,积极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社会用语用字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发挥新闻媒体和《语言文字网》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两法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全社会规范用语用字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和规范应用语言文字的实际能力。
(二)巩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深入推进全市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以今年省语委组织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回头看”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语言文字的组织机构、经费保障、管理措施、制度建设等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语委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
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要点
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要点一、指导思想市语言文字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构建和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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