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状(发言稿)
投诉状(发言稿)
尊敬的李院长、院党组:
我是原告的代理人,军转干部。受原告委托,就原告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两次发回重审,历时已四年有余,至今尚未案结息诉,特此前来投诉。投诉、等有关法官久拖不决、判决不公,甚至徇私枉法等。重点投诉。
投诉的目的
一、反映实际情况。请李院长秉公查处。
二、为了第二次发回重审能相对公正。使此案早日案结息诉。
事实和理由
一、审结严重超过法定时限。也可以说是恶意久拖不决。
理由一,一审历时6个月零27天1。
理由二,扣除原告伤残鉴定时间,重审历时约两年零三个月2。
原告从提起诉讼至今已四年有余。王霞等有关法官的借口是,因为伤残鉴定耽误了判决时间。对此,我有异议。很有必要向李院长澄清事实。沈阳医大于6月19日就出具了《鉴定书》3。《鉴定书》应由办案法官亲自领取或办理邮递。也就是说,鉴定方就对办案法官。以医大未通知为借口完全是托辞。
二、一审两次判决均严重不公。错判、漏判众多。完全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
理由一,一审判决后,我问王悦珠“王法官你太黑了,被告给你什么好处你只判了四千多块钱,我要告你。”王悦珠答“我要得到被告一分钱掰我手指盖。判决结论是白院长钦定的,与我的提议差距非常大。审委会有记录可查。你可以告。”随后,我到铁东纪委投诉王悦珠。纪委同志给我的口头答复证实了王悦珠的说法。纪委同志跟我说“你投诉的是王悦珠,经调查,未查出其违纪情况。判决结论是由主管副院长定的。王悦珠的提议远高于判决结论。”而当时的主管副院长就是。
理由二,与被告的关系非同一般。我亲眼所见,同是当事人,前后脚找,其态度截然不同。6月,我因递交上诉状找不到王悦珠和庭长,才找的。我说明来意后,他对我十分冷淡,一句话“你明天再来吧”,就把我给打发了。我刚要走,被告和其大舅哥就进来了,是急忙起身迎上前去,满脸堆笑,又让座、又倒水,像迎接首长一样。之后,在奥运会之前,我曾两次到法院门卫电话约见,均遭到拒绝。其答复是“没时间,我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这口气根本不是区一级法院的副院长!
李院长:我发誓,我说的是实情。如有半句假话,我不得好死!说实话,如果当时我不是被监控对象,和公安局铁东分局有关领导做我工作,奥运会之前,我肯定到北京投诉。
理由三,两次发回重审4,可以说是有力的证明吧。
下面我举几个比
投诉状(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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