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县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工作汇报
n年县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工作汇报
全县设置党委29个,共有党员11330名,党代表368名。11月,中共省委将列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七年来,在省委组织部的悉心指导和市委组织部有力支持下,我县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入手,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渐形成了以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全委会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尤其在重点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方面,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为新时期探索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现将六年来的试点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召开一个会议,即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坚持在党的代表大会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年会召开一般安排在县人代会、政协会议之前,会期为1至2天。年会除了履行常规工作职责,如听取和审议县委、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还积极拓宽年会会议内涵,如实行代表提案制、代表发言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规定党代会年会由全委会主持大会,不设大会主席团。
2、规范“二项制度”,即党代表任期活动制度和全委会工作制度。一是探索规范了党代表活动制度,即建立健全了党内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视察调研、代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代表询问和质询等六项制度,并写进《试行办法》进行规范。如今年1月份,我们组织了170名一线党代表,视察城东新区、明正变电等10个重点园区和城区建设项目,并认真听取他们对园区、城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探索规范了全委会工作制度,即规范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了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县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县委全委会县委委员罢免、监督等制度。在重要干部任免上,我们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重要干部都实行全委会票决制。三年来,先后五次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票决,共有26名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票决通过,票决率达100%。
、处理“三个关系”,即党代会与全委会、党代会与常委会、全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试点工作中,我们规定常委会只是议事会,只是向全委会提出方案建议;在闭会期间,全委会是领导党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县委的日常事务在全委会内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决策监督机关,重大事项由党的代表大会决定。在六年来的试点工作中,我们有28项有关县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提交了党代会表决。如作出了《关于加强换届后县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决定》,作出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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