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央第五次工作座谈会,充分结合效能建设年各项活动,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保证了全区文化市场的平稳有序,为“平安世博”、“平安亚运”营造了健康、安全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一)《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于12月30日颁布实施。为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我处决定将确定《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年。一是编印《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宣传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译成藏、汉两种文字、语言,印制成宣传册,录制成cd光盘发放到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各地(市)将《条例》相关宣传材料发放至各县文化市场行政部门以及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二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条例》。利用“3·14”、“3·15”、“4·26”等法规宣传日,在闹市区设宣传、咨询点,向过往路人散发《条例》宣传册,解答有关《条例》的疑难问题,并将《条例》涉及“娱乐”、“演出”、“网络”等重要条款分市场整理内容,以文字、图片、卡通等形式制作展版进行宣传。雇用专用法制宣传车,在法制宣传期间在闹市区播放藏、汉两种语言录制的《条例》cd光盘。组织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向各类文化经营单位上门发放《条例》。同时,充分利用卡拉ok场所电视屏幕、网吧电脑屏幕、歌舞娱乐场所电视屏幕等界面广泛宣传《条例》,力争使《条例》家喻户晓。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报道新修订的《条例》。协调日报、商报、拉萨晚报等新闻媒体单位,对新修订的《条例》做专题报道。四是举办《条例》法规培训工作。培训以受训主体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利用今年全区文化局长会议契机,邀请区人大法律专家对全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向各地(市)安排部署地市一级文化经营单位培训班;同时,深入基层组织培训的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二)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完成全区地(市)、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由我处起草上报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党委宣传部于2月8日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专题协调会,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明确了目标,为下一步全区文化市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提供组织保障起到关键性作用。
(三)全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中央、文化部和党委政府以及文化厅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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