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网络举报与反腐败问题探析
检察院网络举报与反腐败问题探析
检察院网络举报与反腐败问题探析
网络举报作为举报的一种形式,随着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存在,但其被作为一种新的被寄予希望的权利实现形式,直至5月才被高检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中所明确。曾经让人难以信任的虚拟空间,如今却被写入成文规定。一方面表明网络这个新兴的媒体正成为收集贪污贿赂举报线索的前沿阵地,另一方面也表明官方对这一举报方式的认可。近年来,随着“天价烟”事件、“新余官员考察”事件的网络关注度飙升,大凡由网络曝光的事件,基本上都在还原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给了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至于网络举报对治理腐败所起的作用,更是明显和有目共睹。随着司法机关自身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信息网络的日益普及,利用信息网络、互联网技术开展举报线索收集的优点就显得十分突出,其时效性、安全性、保密性以及便于操作的优点,极大提高了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网络举报为反腐败斗争带来了深刻影响
在当今信息与网络时代,互联网正在模糊地域的概念,世界成为了名副其实变成“地球村”,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网络越来越多的介入现实生活,成为信息交流和社会交往的一个重要渠道。对现实生活中的贪污腐败现象,网络以一种独特的展现形式予以“曝光”,同以往的举报方式相比,网络举报能更直接、更彻底、更尖锐、更隐蔽、更能互动、更能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网络举报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优越性:
1、及时广泛性。网络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与实时发布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受众。如果举报者选择在商业网站或者论坛“曝光”,那么这种民间网络举报的传播速率将更惊人。如“天价烟”案,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迅速占据了国内主要网络媒体、各大论坛的首页或头条,传统媒体也相继转载,甚至产生了新的网络名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院莫纪宏认为,网络举报与传统的举报方式相比,提高了效率,也加强了举报人和国家机关的互动,值得提倡。
2、直接性。传统举报要求举报者通过信件、邮件等方式,其任何行为源自于真实的世界,从举报者心理上来讲,网络举报有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感觉,更容易使举报人接受。网络举报既保持了现实生活上的距离,举报者无需面对司法机关,又以一种互动交流的方式展现了零距离的亲近,这种存在现实的距离与零距离的亲近,使得举报者面对司法机关时,往往反应出更加详细、真实的信息。
3、匿名性。传统举报的高风险、高成本,加之对举报人权利保护机制的缺失,常常让举报人面临各种陷境,使得举报人在得不到妥善保护的情况下,要么选择封口,要么另寻一种自我保护式的隐形举报。此时,网络举报作为一种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风险极低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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