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
根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的安排,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1.自查的依据
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
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全面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业务人员组成14个自查小组,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基础上
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根据川林发〔〕15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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