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 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模板(7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一
被执行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x公司诉x公司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书,上述民事判决书于x年x月x日生效。因x公司履行确有困难,故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期限,延至x年x月x日。x公司同意为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x公司 执行担保人:x公司
年 月 日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二
执行担保书
被执行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x公司诉x公司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书,上述民事判决书于x年x月x日生效。因x公司履行确有困难,故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期限,延至x年x月x日。x公司同意为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x公司 执行担保人:x公司
年 月 日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三
执行担保书
被执行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x公司诉x公司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书,上述民事判决书于x年x月x日生效。因x公司履行确有困难,故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期限,延至x年x月x日。x公司同意为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x公司 执行担保人:x公司
年 月 日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在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行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____法民三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执行。现异议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解除查封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异议人与本案被执行人__________签订《房屋买卖合同》,__________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乡__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__园__________幢__________单元15-16层__________室的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出售给异议人,转让价格__________元。该《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异议人交纳了相应的税费,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异议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异议人认为,法院对此财产的查封行为,严重侵害了案外异议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综上所述,贵院将我的财产予以查封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五
执行担保书
被执行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x公司诉x公司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书,上述民事判决书于x年x月x日生效。因x公司履行确有困难,故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期限,延至x年x月x日。x公司同意为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x公司 执行担保人:x公司
年 月 日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六
原告:,女,汉族,x1年x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xx县娄山关镇路x号。系案外执行异议申请人、买卖合同买受人。联系电话:139842x3
委托代理人:张,男,系xx名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24小时法律服务电话:
被告:蔡,女,汉族,x1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遵义市红花岗区路x号。系执行申请人。
被告:古,女,汉族,x6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xx县娄山关镇路x号。系被申请执行人及买卖合同的出售人。联系电话:182122x2
被告:蔡,男,汉族,x5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娄山关镇河路x号。系被申请执行人。
被告:蔡,男,汉族,x3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娄山关镇路第二栋。系买卖合同的出售人,联系电话:151852x8
第三人:梁,男,汉族,x0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xx县娄山关镇路x号。系买卖合同的共有人,与原告原系夫妻关系,后已于x3年协议离婚。联系电话:15x8
第三人:梁,男,汉族,x3年x月x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xx县娄山关镇路x号。系涉案门面两间的受赠人,但未办理产权登记。
法定代理人:梁,男,汉族,x0年x月5x生,xx省xx县人。住xx县娄山关镇路x号。系梁之父。联系电话:159850x8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诉讼请求:
1、判决立即停止对原告购买的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商业用房一间(00015945号)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上述门面的查封。
2、判决确认原告及第三人梁于 x9年12月15日与被告蔡、古签订达成的《买卖门面协议》合法有效,并确认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商业用房两间(00015945号,00015934号)归原告所有
3、判决被告古、蔡立即协助和配合原告办理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00015945号,00015934号)商业用房两间的产权过户登记;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分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梁原系夫妻关系。x9年12月15日,原告及第三人梁与被告古、蔡签订达成《买卖门面协议》约定,被告古、蔡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11-10的商业门面2间(面积45平方米)以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1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及第三人梁共同所有,被告古、蔡必须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其相关税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已于x9年12月15日、x9年12月20日、x0年1月15日,x0年3月20日分四次向被告古、蔡付清了所有购房款。被告古、蔡已于协议签订当日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遵房权私字第00015945号、以及遵房权私字第00015934号)、门面钥匙、土地使用证,以及门面两间实际交付给原告居住和使用至今,且原告已将门面2间出租给他人经营并收取了房屋租金,但被告古、蔡却因事务繁忙一直未协助和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x3年7月26日,原告与第三人梁因感情不和,经xx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门面两间45平方米归原告及子女梁所有,但至今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该房屋一直是原告在具体出租和管理使用。
x4年7月5日,被告古、蔡与被告蔡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诉,xx县人民法院作出(x4)桐法民初字第17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原告购买的登记在被告古xx名下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商业用房一间(产权证号:遵房权私字第00015945号)予以查封。随后,该院于x4年7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古、蔡立即连带支付蔡借款本金110000元。
x5年2月5日,被告蔡作为执行申请人向xx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登记在被告(被执行人)古xx名下的被查封的上述财产门面一间予以强制执行。x5年6月15日,原告依法向xx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提供购房依据等相关证据,要求解除查封,并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x5年6月17日,xx县人民法院作出(x5)桐法执异字第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异议,并明确告知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
综上,原告认为:原告及第三人梁于x9年12月15日与被告蔡、古双方签订达成的《买卖门面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被告蔡、古应当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同时,原告购买涉案门面后,虽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但是,原告已依合同支付全部价款并占有标的物至今。为此,根据《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之规定,原告取得涉案门面后,未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且原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故,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304条:“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305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307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第312条:“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感!
此 呈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0xx年六月二十九日
有关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七
申请人:
请求事项:
xx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案件中,贵院经过审查xxx公证文书,裁定强制执行,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xx,系申请人享有担保物权之财产,该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终止执行该标的。
事实和理由:
事实:
理由:贵院执行案涉标的将导致申请人在实体上丧失对执行标的的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即依照20xx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依据法律做出裁定,终止执行案涉标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 被执行人养老金冻结申请书通用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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