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贡献
一、我国现行的农村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996~2002年,我国农村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虽然有些变动,但基本上保持在46%以上。也就是说,我国每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中有,将近一半是由农村创造出来的。笔者对这一结果表示怀疑
1.从我国经济的发展战略上看,农村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46%以上是不可能的。在1978年改革以前,我国政府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而在当时资本稀缺的发展阶段上推动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发展,政府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人为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投资成本,即压低资本价格、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以及工资。在低工资条件下,要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再生产,相应地需要压低生活必需品尤其是食品的价格。为达到这一目的,政府首先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即垄断农产品的定价、收购、运输和分配。其目的是以低价格获得基本农产品,并以低价分配给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部门和城市职工。换句话说,政府压低发展重工业的成本,相应地将负担转嫁给农业部门和农业生产者。所以,在这一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是重工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改革以后,虽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有所放宽,但是,大力发展城镇经济的基本思路仍未改变。这一点无论从优惠政策、资金投入还是从城镇经济的发展状况上都可以看出。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会逐渐向城市转移,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城市带动农村。从表1数据可以看到,我国农村经济和城镇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基本上是持平的。如果情况真的如此,那么,我国城镇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何在呢?所以,从我国的发展战略上看,农村国内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46%以上是不可能的。
2.从我国城镇化进程来看,我国农村国内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应一直保持在46%~48%这样一个较高的范围之内。虽然我国城镇化从总体上说仍处于初级阶段,但是,我国的城市化率仍在逐年提高,而且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增长率上看都远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而且下降幅度逐年增长
我国农村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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