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09年上半年为民解困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思想,结合我区实际,以创建和谐民政为目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民政职能,发挥民政作用,保障了我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
2、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复评工作。我区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复评工作从2008年4月起铺开,今年上半年在去年低保复评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面复评,通过认真细致逐户复查评议,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427户1349人予以注销,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313户650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的不保”。
3、加快全区低保家庭信息化管理步伐。2009年上半年已基本完成全区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并已完成电脑录入低保家庭信息2326户5158人,录入率达65.7%。
4、全面开展孤残儿童摸底、电脑录入工作。2009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对全区孤残儿童进行全面摸底、电脑录入,目前共录入619人;并通过调查摸清全区14名孤儿的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我区孤残儿童的养育质量和生存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孤残儿童的救助打下坚实基础。
7、做好临时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向各镇、街有特殊困难的870户特困群众发放冬令救济物资棉被570床、棉衣300件;发放临时补助费4.2万元,帮助部分困难群众度过暂时的难关。
8、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向各镇、街拨付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17万元,救助1800户受灾困难群众。
9、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更加完善,为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就医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含五保、优抚对象)实行医疗救助,由区财政统一资助他们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医疗救助。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区所有城市、农村居民低保对象均纳入医疗援助范围,为他们就医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今年以来已为69名农村低保对象提供了13.85万元医疗资金。
(二)深入开展城市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2、做好和谐社区达标考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的意见》精神,2009年2月中旬,我区推荐的7个达标候选社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下渡街道小岭社区、仓前街道劳工社区、对湖街道马厂社区、上渡街道洋洽社区、东升街道东南社区、三叉街街道村西社区)已通过全市和谐社区达标考评复检。3、做好推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民政部决定命名表彰一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我区推荐三叉街街道村东社区作为候选单位,区社区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到市社区办。
4、做好2006-2008年度全省文明城区迎检工作。省文明城区检查组于3月17日到我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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