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西求先行、泉州走前列”这个中心,以“支撑带动、奋力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以深化“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支撑,带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奋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暨扩大试点现场会精神,要在总结巩固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适时推开第三批试点工作,确保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保障体系,通过考录、调剂等形式,配齐配强试点地区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社工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力争将各级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协调监狱劳教单位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按照一个试点司法所有一名民警协助的要求,落实定期走访、业务培训、教育指导等任务。组建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健全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和统一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度、管理、上报和使用,确保工作严格规范运行。适时适度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成效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熟悉、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4、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平安创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创建责任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反馈制度、考评验收制度。开展处置突发性安全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部位、区域、环节的检查防范,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妥善处置系统内涉法上访问题,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以深化“法律六进”为支撑,带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发展,奋力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1、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来带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力争推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等制度建设。要制定出台泉州市普法讲师团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继续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2、坚持以抓好“法律六进”来推进全社会普法。在认真总结前三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法律六进”有关创建标准,切实在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使其成为深化全社会普法的有效载体。同时,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法制卫星远程教育宣传标牌、普法广场和法制图片展、播放法制录像、踩街、法制文艺演出等渠道形式,通过大力推广组建普法讲师团、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户、公交移动电视法制栏目、开展“普法百村行”活动等新经验新做法,不断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实效性。年内召开“法律进学校”和“法律进企业”两个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工作开展。
3、坚持以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要认真总结依法治市十年的经验成效,认真落实依法治市新一轮规划。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建设,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开展各层面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来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在基层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在地方要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在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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