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野生动物疫病预防应急方案
为了有效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疫病危害,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和《省重大野生动物疫病控制应急预案》,结合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指野生动物之间、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之间以及野生动物与人之间传播流行的重大疾病,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型性肺炎等重大疫病。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市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基层林业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各自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高效有序地工作。
(二)分级控制。依据野生动物疫病发生的毒型、发病动物数量、传播速度、流动范围和趋势,分级启动应急反应。
(三)分区警戒。根据野生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发生发展规律,分区(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警戒,实施相应的紧急控制措施。
(四)综合防控。重大野生动物疫病发生后,市林业局及相关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行综合防治,并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
三、组织管理
(一)重大野生动物疫病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纳入市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工作体系,由市政府负总责,林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市林业局设立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林业局局长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防指办,电话:)。市防指办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按规定上报疫情,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传达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组织调拔紧急防疫物资,组织协调并监督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二)部门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拟定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控制方案,组织实施野生动物疫病紧急免疫接种(主要指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和消毒灭源;负责疫情监测,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组织供应防疫物资,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培训防疫人员;负责市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家禽家畜的监测防控,提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疫苗供应等工作,负责防治物资储备和技术人员培训。
市财政局:根据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申报、审批、安排野生动物防疫经费。
市卫生局:防疫物资储备,疫区人员疾病预防控制。
市公安局:根据野生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
市委野生动物疫病预防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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