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体系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市定向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00号)精神,我市将从乡镇卫生院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时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定向择优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定向择优招聘工作)。为确保我县定向择优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 自治县定向择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志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陶于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颖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信访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由储再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定向招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截至年10月1日,在我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现仍在工作岗位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取得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三)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
四、招聘名额
具体招聘名额,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在 年1月15日前根据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缺额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情况统筹下达。
五、实施步骤
此次定向择优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县人
乡镇卫生院体系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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