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平安 ”建设目标,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坚决有力、务求实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切实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一)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的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二)宣传培训。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0%以上,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三)指标控制。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三非”、“三违”、“三超”现象明显减少,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重点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高速公路安全、铁路安全等。
(一)水上交通安全
以渡口渡船、客货运输船、旅游船、砂石船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整治。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的航行监管,指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县农委、水务局、公安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打击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加大船载GPS终端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船舶GPS使用行为,充分发挥GPS助航、防撞、预警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水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监管。
(二)道路运输安全
以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站场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将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全面排查营运驾驶员档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了解营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记录,责令运输企业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营运驾驶员进行教育与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
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和化危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档案,对不按《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车辆安全性能差、破损严重、存在故障的车辆按《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收回《道路运输证》,并进行处罚。
全面排查客运站场,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督促客运站场做好行包危险品检查、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含三级)以上客运站场驻站制。
全面排查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三级监控平台,对不能保证GPS车
自治县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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