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村镇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年-年)》确定的重点工作,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决定从年开始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为做好我县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按照《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年-年乳腺癌检查完成6000人,每年完成2000人。
2、到年,农村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在年基础上提高30%。
二、项目内容
1、乳腺临床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3、钼靶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4、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乳腺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所有参加检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由县卫生局、县妇联共同成立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制定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与管理。
2、县妇联配合卫生局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两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二)相关机构职责。
1、县妇幼保健院制定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乳腺癌检查技术服务;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乳腺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逐级上报。
2、承担确诊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对检查出的可疑阳性或阳性病例及时予以转诊或治疗,确定专人进行信息收集、统计及反馈,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妇幼保健院。
(三)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成立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由
县委村镇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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