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和改进考核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实现好中央要求,组织部门责任重大。这就给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的实绩考核工作,就要努力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考核方法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从而为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供制度保证。一、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的前提
年度考核,目标是载体,是导向,因此,必须首先在改进和完善目标体系方面下功夫,建立一套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内在要求的、体现“全面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所谓全面,就是正确的政绩必须体现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我们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在整个目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涵盖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全年工作的重点,既考核物质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果,又考核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果,三个文明一起抓,三个成果一起要,避免倚轻倚重,顾此失彼。二是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要既重视反映经济发展增长的指标,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等指标,又重视反映发展质量和结构的指标,如企业上缴税金,财政收入等指标,实现速度与效益的双赢,确保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三是在目标值的确定上,要坚持先进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体现“量力而行”的指导思想。目标值既不能定的太低,失去其应有的激励作用,使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不到有效发挥。也不能定的过高,让被考核对象望而生畏,失去努力的信心和勇气。要把握“跳一跳摸得着”这样一个基本尺度,让被考核对象经过努力完全可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干部工作的潜能,进而促进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在评价标准上,要坚持“三重”原则。首先,重实干。看数字,但不唯数字。通过数字衡量政绩的同时,侧
强化和改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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