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强审判文化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为人民法院确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而且为法院的审判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也必将推动审判文化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司法体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科学发展观决定了审判文
化在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科学发展观的发展过程,在本质上就是先进文化以社会实践为基础而进行升华和创新的过程。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就是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近年来,一是由于西方司法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影响,二是由于传统司法理念中消极因素的影响,三是社会其他价值观念的冲击,在人民法院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国情的司法理念,进而影响了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职能作用的发挥。当前,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辩明方向、理清思路、转变观念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首要任务,也是开展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迫切要求。加强审判文化建设的目的,正是通过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环境陶冶,引导法官把“三个至上”作为根本司法理念,把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当作政治信念,把刚直不阿、依法办案作为工作原则,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为共同价值观念,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变成自觉行动。加强审判文化教育正是人民法院解决部分法官司法理念偏差、司法宗旨松动、司法作风涣散最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也是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改进法院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因此,全面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此为指导加强审判文化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是当前人民法院一项重要而迫切的工作。
二、科学发展观决定了审判文化的政治方向。科学发展观是我党立足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理论成果。它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发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精髓。新形势对法院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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