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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的基本要求作出硬性规定,如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兼任一个以上公职,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在非国有、集体企业的任职,禁止三代以内血亲在上下级部门工作等。徐安希望,通过反腐败专门立法能够从源头上遏制各类“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也提出了类似建议。李利君委员认为,这部反腐败法应涉及公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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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提交议案,建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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