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秋学期开学期间教育收费工作,切实降低教育收费信访举报量,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苏教监〔200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秋季开学期间全市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取消借读费、对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等惠民措施,确保不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有偿培训。学校不得代办或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报刊、书籍等。学生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严肃查处征订教辅资料和代办保险中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的行为。学校为学生代办伙食等,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除正常的成本开支外,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更不得巧立名目发放教师奖金福利等。对社会力量在学校举办的后勤服务,学校也应加强管理,并本着让利学生的原则,合理确定服务价格,稳定学校伙食质量。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关于做好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秋学期开学期间教育收费工作,切实降低教育收费信访举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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