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乡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就全县乡镇及所属中小学校、民营企业和卫生院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组织引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着力在六个方面取得扎实成效: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科学发展共识;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惠农利民实事;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为确保目标和要求的落实,要努力做好“五抓”工作。一是抓关键,做好思想武装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抓发展,按照市委“三个重新审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注重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努力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新体系;三是抓和谐,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新民居示范村、专业经济村、生态文明村建设、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抓民生,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抓党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乡镇党委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完善流动党员城乡一体化管理机制。
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乡镇机关每个阶段安排两个步骤,分别为学习讨论、调研走访;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
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做好思想发动、舆论宣传、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培训骨干、选派活动指导员等各项准备工作。9月15日前,乡镇要召开动员大会。大会由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本乡镇“两代表一委员”、上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党员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和指导员要到会指导。
第一阶段学习
关于全县乡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