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公室主任总结
:公民应征的基本程序是:第一,参加兵役登记。每年9月30日前,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村)、街道办事处 (居委会)进行兵役登记。第二,合理确定预征对象。乡 (镇)、街道办事处对参加兵役登记的人员进行体格初检、政治文化初审和病史调查,择优选取,上报县 (市、区)兵役机关审批;县 (市、区)兵役机关参照本县(市、区)历年征兵任务,会同公安部门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当年预征对象,然后输入 《征兵工作管理系统》进行锁定,各级兵役机关不得涂改。第三,进行体检和政审。被确定的预征对象,按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接受政治审查。第四,择优审定新兵。体检和政审工作完成后,由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召开征兵领导小组会议,对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集体审定,优先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文化程度高的应征青年入伍。第五,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 《入伍通知书》,并由民政部门根据兵役机关提供的 《入伍通知书》编号,发给具有相同编号的 《优待安置证》。应征公民只有获得编号一致的 《入伍通知书》和 《优待安置证》后,才能享受国家的优待安置政策。否则,民政部门不予优待安置,对这一点,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必须高度重视,领取 《入伍通知书》和 《优待安置证》时一定要查看编号是否一致。
问:今冬征兵工作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 今冬征兵工作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问:自治区在今冬征兵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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