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共同富裕心得体会总结 法院培训心得体会总结(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法院共同富裕心得体会总结一
查摆阶段活动是这次整顿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查摆问题的深度和后果直接影响着这次整顿活动的效果。学习是基础,查摆是关键,整改是目的。进入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特别是在省、市、县三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集体帮、群众议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
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政治处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政治处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
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正气促工作,抓典型树形象,与干警多勾通,多交流,少批评,多鼓励,充分发挥政治政治思想工作优势,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4、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全身心地投入到富民强国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去。要经常向党组汇报个人的思想,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干警的表率。
5、坚决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做好工作
一切从大局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自己要真正发挥党组成员的作用。对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身体力行全力组织落实;积极维护一把手的核心地位,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指责、不埋怨,主动补台,积极配合,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真正当好参谋助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
妥善处理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关系,注重与其他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由主义,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存戒心,不看对方的眼色行事,不画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当面背后一个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原则问题统一认识后,坚决照办不走样。
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工作上要把自己当领导,站高点,看远点,身体力行,顾全大局;二是纪律上要把自己当同志,严律己,宽待人,遵规守矩,当好表率;三是生活上要和干警做朋友,听民声,察民意,关心疾苦,解决困难。
欢迎大家监督。
谢谢大家。
对于法院共同富裕心得体会总结二
时光的渡轮穿越三百多个日子,又回到岁末终点,将开始新的轮回。过去的一年,对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以7月30日为基准日,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寄生变成谋生,开始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同时我也将利用所学知识创造价值,回馈社会。10月8日又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我到法院报到,在未来的一年里,我将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同事的的支持和帮助下,为自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而努力奋斗。从报到至今已经两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我以归零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臵,虚心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逐步适应角色的变化,现将这两个月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鉴人之道,在实践;用人之道,在才智;信人之道,在德行。有德无才者误事,有才无德者坏事,有德有才者成事。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德需先行。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坚持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科学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我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仰,提高辨别好坏、分清是非的鉴别能力。时刻关注国内外时政要事,增强政治敏感度。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二、注重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虽然辅修过法学专业,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司法工作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在工作中,我发现自身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这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不断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事学的方法,并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坚持做好“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丰富自我,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古人云:天道酬勤。求真务实,勤免敬业是对一名党员的起码要求。首先,我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其次,作为一个新人,始终坚持脑勤、手勤、嘴勤,勤于动脑,敢于提问,勇于实践。经过两个多月地努力,我对执行工作、法警工作性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最后,严格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的现象,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过程固然可以精彩,结果也必须重要。这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必然要求。在工作中,我本着“服务他人,锻炼自我”的原则,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以狂妄自大为耻,勤奋学习,踏实做事。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已经初步掌握了案卷装订技术,并可以制作一些简单的笔录和法律文书。另外,我积极参加法警技能训练,受益匪浅。这些收获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的工作能力,为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不断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两个多月来,对院里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和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在法院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在领导的关心下,同事的帮助下,本人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距离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决心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对于法院共同富裕心得体会总结三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对于法院共同富裕心得体会总结四
合同编号:( )华升律法顾民代字第 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因与
就 纠纷一案在下列第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
2.二审 ;
3.执行 ;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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