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军旗 勋章 奖章
八一军旗 勋章 奖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是在革命战争时期产生和逐步定型的。从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开始,就制定了旗帜。
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刚成立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军第1师奉命研制了起义的旗帜样式:旗幅为红色,象征革命;中央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星内嵌交叉的镰刀斧头,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靠旗杆一侧旗幅的白布条上竖写“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9月11日,该师指战员高举鲜红庄严的军旗,举行了著名的秋收起义。
此后,中国工农革命军(后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样式曾作过多次修改,但组成军旗的基础图案(五角星、镰刀、斧头或锤子)和鲜红的旗色没有变。1930年4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旗幅上方增加横写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字样,旗边加饰旗须,并确定了旗帜的规格、斧头样式和刃锋的方向等。
1931年3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红军旗帜印信式样》,红军军旗样式有较大变化,镰刀斧头改为金黄色镰刀铁锤,五角星由白色改为金黄色,单独置于旗幅内上角,以旗须颜色(红、黄、黑、白、蓝、绿)区分部队属性(步、骑、炮、工、辎、医)。还规定了授旗范围和红军各级旗帜规格:中央军委为5.6×4(市尺,下同),集团军为5×3.6,军为4.4×3.2,师、团为3.8×2.8,营、连为3.2×2.4。
抗日战争开始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统一使用国民革命军旗帜。1949年6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为:旗幅为红地,长方形,横竖为5∶4,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简称“八一”军旗。
五星和“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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