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合同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注册类型
地址
乙方(职工)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现行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愿自,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本着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和履行地]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生产任务完成止.
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合同履行地
[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本岗位(工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具体岗位(工种)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如下:
第五条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 (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七条 甲方应明确规定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
待遇情况: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第十一条 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本条
(二),
(三)项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乙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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