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娄底市市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法》,根据本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2012年工作计划,列入本局创先争优目标管理范畴,作为“一票否决”内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基本原则。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规定,奖惩挂钩、责任到位。
二、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治安设施
开展商贸兴娄、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活动
房管局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湖南省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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