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规划。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提出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的布局、任务和重大工程,区域结构调整的方向、原则和重点;改善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事项。州(地、市)级及县级规划要更多地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由于州(地、市)及县辖区较小,资源环境差异不大,调控手段有限,因此,“十二五”规划不需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和县,可以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规划。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结合我省的情况,在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科教兴青、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编制水利、能源、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旅游等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等公共事业,以及战略性产业和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布局的产业等专项规划。规划期一般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初步考虑编制以下重点专项规划:(省略)
(三)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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