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协议书 君子协议样板(四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君子协议书(推荐)一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注释①阳阳:得意的样子。②簧:古时的一种吹奏乐器③由:同 “游”房:同“放”。由房,游乐 ④只、且:语气助词,没有实义。 ⑤陶陶:快乐的.样子。⑥纛:(dao)羽毛做成的舞具。⑦敖:同 “邀”。由敖:游遨。
译文夫君得意喜洋洋,
左手拿簧高声唱。
右手招我去游乐,
尽情欢爱真快乐。
夫君快乐乐陶陶,
左手拿羽把舞跳。
右手招我去游玩,
尽情欢爱真快乐。
赏析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
关于君子协议书(推荐)二
诗经·国风·王风·君子阳阳
君子阳阳
朝代:先秦
原文: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注释:
君子:指舞师。阳阳:洋洋得意。
簧:古乐器名,竹制,似笙而大。
我:舞师(君子)的同事。由房:为一种房中乐。毛传:“由,用也。国君有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一说由房即游放。
只且(音居):语助词。
陶陶:和乐舒畅。
翿(音道):歌舞所用道具,用五彩野鸡羽毛做成,扇形。
由敖:当为舞曲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郑笺:“右手招我,欲使我从于燕舞之位。”朱熹《诗集传》:“骜,舞位也。”
译文:
舞师喜洋洋,左手握笙簧,右手招我奏“由房”。心里乐又爽!
舞师乐陶陶,左手摇羽毛,右手招我奏“由敖”。快乐真不少!
诗经故事:
也许是琬儿的思念感动了上苍,那一天许阳真的回来了。
那是一个明媚的中午,许阳骑着一头高头大马回了家乡,下马后他就兴高采烈的吹起了笙簧,好听的乐曲让琬儿的脸上开满了鲜花,一曲过后,许阳笑着一手拿笙簧,一手忙招着呼唤琬儿,两人相扶着进了东房,久别胜新婚,娇羞的琬儿,从心底里觉得欢畅。
事毕,未尽兴的许阳竟又拿着琬儿在院中跳起了舞来,他左手拿着一把不知从何处变出来的五彩羽旄,右手拿着琬儿同舞,弟弟们领着谷儿不知从何处钻进了院中,开心的笑着看着她俩舞蹈,一家人欢快无比,其乐滔滔。
突然琬儿的`脚下下被什么一绊,她一个踉跄吓得醒了过来,哪有什么欢笑?哪里来的会么舞蹈?枕边仍是空空冷冷,窗棂中洒下的月光,如清水一般照在她的床前,这月儿可照着了远方无眠的他?
鉴赏:
关于此诗题旨,历来争论不一。《毛诗序》说:“《君子阳阳》,闵周也。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远害而已。”说乐官遭乱,相招下属归隐,据诗中“招”字为说。朱熹《诗集传》认为“盖其夫既归,不以行役为劳,而安于贫贱以自乐,其家人又识其意而深叹美之。”说征夫归家与妻子自乐,据诗中“房”字为说。从诗文本身来看,是描写舞师与乐工共同歌舞的场面。执簧、执翿与《邶风·简兮》中伶官执籥、秉翟相似。说明东周王室衰微,苟安洛阳,仍有专职的乐工和歌舞伎以供统治者享乐。
诗共三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 “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 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 “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牛运震《诗志)评曰:“读之有逸宕不群之概。”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关于君子协议书(推荐)三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注释
①阳阳:得意的样子。②簧:古时的一种吹奏乐器③由:同 “游”房:同“放”。由房,游乐 ④只、且:语气助词,没有实义。 ⑤陶陶:快乐的样子。⑥纛:(dao)羽毛做成的舞具。⑦敖:同 “邀”。由敖:游遨。
译文
夫君得意喜洋洋,
左手拿簧高声唱。
右手招我去游乐,
尽情欢爱真快乐。
夫君快乐乐陶陶,
左手拿羽把舞跳。
右手招我去游玩,
尽情欢爱真快乐。
赏析
大约我们所知道的封建时代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清代沈复的《浮生六记》写夫妻恩爱感人至深,这样的.作品即使不是独一无二,也属△毛磷角。
何以会这样?当然同那时代的婚姻制度有关。贫穷夫妻相濡以沫、同甘共苦尚可理解,因为大家同命运、共呼吸,风雨同舟,像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相互支撑著。而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之 中能歌舞自娱,非常人所能达到。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人们时常未能注意到的闲暇。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
关于君子协议书(推荐)四
购苗方(甲方):_____________
供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此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条款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君子兰种株详细品明、规格、数量、单价及合同总金额见下表:
种株名称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株)
单价_________(元/株)
金额_____________
备注 君子兰
合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要求:
君子兰种株为熟株,种苗健壮、根系发达、无病无害,乙方提供种苗因质量问题(如变异等)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运输与种苗外观品质、质量:
1、将种苗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种苗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卖乙承担。
2、甲方收到种苗后,若数量、或外观品质上由争议,应在到货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供乙方核实,双方友好解决。
第四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前。
第五条 验货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甲乙双反在签定合同后,按总价的25%为定金,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付款;
2、第二次付款:于收货后三天内付清货款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把货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经买方验收后给乙方开据收货证明,并在收货后3日内付清余款,否则甲方应偿付乙方货物余款总额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拒收合格商品,亦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
3.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定货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内提供有关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本合同涂改后无效。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盖章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苗方: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 供苗方:___________乙方(盖章)
签 字:___________________签 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君子协议书 君子协议样板(四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