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根据我校学生素质和生源的日益多元化,对学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的日常行为的规范的考核凸显其重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操行年度量化考核细则,望全校学生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二、操行评定的使用
1量化考核作为学生奖学金、学生助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及就业等评优的评选因素。
2.可做推荐学生加入团、党组织重要考核内容。
学生操行等级采用量化评定,共分为五级。考核内容以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定,考核成绩作为学生日常表现和评优及奖、助学金等方面的主要依据。每个学生每学期基础分为80分,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或减分。全学程操行分为各学年平均成绩。
学生行为量化成绩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中比例占30﹪,即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行为量化成绩折合成30分,最高得分30分。(注:如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中其余条件、得分一致的情况下,按学生行为量化实际成绩排序)
三、测评程序
(一)学生操行每月考核公式一次,每学期进行总结一次。
(二)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由各辅导员及班级学生操行评定小组具体操作。
(三)各班成立班级学生操行评定小组。该小组由辅导员、各班、各支部书记和经班级每学期民主选举产生的3--4名其他同学组成,在辅导员主持下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四)操行评定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对学生日常表现和情况及时记载;测评小组要将记载情况及每个月学生的操行评定成绩及时向全班同学公布。
(五)学生每学期的操行评定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签字送交各学院存档,并上报学工处审核、备案。
一、学生操行考核评定标准
90分以上为 优秀 (评定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入党等必备的标准)
80——89分为 良 (85分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最低标准)
70——79分为 中 (70分为国家助学金必备的最低标准)
60——69分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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