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这项活动是刚刚结束的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化、巩固,是一项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
4月初,中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也在陆续进行动员部署。从河北的情况看,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活动已经步入正轨。省直各单位也正在陆续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这次活动,既要立足于教育,更要着眼于实践,也就是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树立先进形象。
我们从中央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也能深入领会开展这项活动的着力点:
活动目标是四句话24个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对此,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搞好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同时也是重要目标。一切符合这24字要求的,就需要坚持好、弘扬好;一切有违这几方面要求的,就需要坚决纠正。
河北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之初,以“三鹿”事件、李家洼矿难为引子,从房地产审批这个热点难点领域开刀治理,为整个活动开展奠定了“较真”、务实的基调,整个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在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效能、提升干部服务人民的思想素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这是一个很好的成功的例子。所以,我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也必须结合现实中一系列的事件、现象来对照开展,找差距、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这样做极其必要,也才能收到实效。
从现实曝光的热点问题看,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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