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排污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环保部、监察部等九部委及省、市政府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继续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集中整治,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及年世园会顺利举办提供有力环境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在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促进污染减排工作,以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及结构,坚决防止新一轮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为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重点开展重金属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加强重点行业及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一城一园一区”的环境监管;对集贤镇畜禽养殖和骆峪乡矿石加工企业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一)开展重金属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严格环境准入关,规范环保“三同时”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投入生产。紧紧围绕年环保专项行动这个主题,对区域内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逐一排查,摸清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检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及转移有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监管台帐、运行记录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落实到位并跟踪后督察,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
(二)继续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以世园会环境质量保障为目标,集中整治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的重金属污染、扬尘、烟尘污染和环境安全问题,继续加大对“小作坊”式污染企业整治力度,不定期的组织区域性集中整治取缔行动,确保不留死角;对已经集中整治过的区域开展“回头望”活动,严防已关闭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切实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扬尘、烟尘污染防治,重点对城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地(不含单户村民自建住宅),特别是拆迁工地和出土(清运
整治违法排污专项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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