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成品油供给中断处置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快速、高效地处置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确保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成品油正常、稳定地供应,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缓解各类突发事件造成成品油供给不足或中断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分级负责,协同处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成品油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2、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国际原油、成品油价格和供求变动情况的了解,及时掌握国内特别是周边县(区)市市场变化,有效预测市内成品油供需情况,实时监控市内成品油运、销、存情况,积极预防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处置。
3、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以大局为重,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的油料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在资源紧张时,积极做好资源组织和调运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成品油供需矛盾和供应中断事件造成的影响及危害。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本文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内,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了解收集有关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和施行本地区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设联络员1名,负责当地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和有关应急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下达应急指令,宣布实施和终止本预案;适时对外发布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信息。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及时了解和汇总相关情况,提请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实施和终止本预案;负责修订完善本预案;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本预案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信息报告、发布工作。
3、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商务局 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成品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预防预警和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助主营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增加本市成品油配置计划。
市财政局 负责组织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所需有关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公安局 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消防扑救工作。
市交通局 在应急状态下,负责保障成品油公路运输应急通畅(不含城区道路);并协助运输机构为用油企业提供具有成品油运输资质的危货运输企业和合格车辆(运输费用由用油企业承担)。
市工商局 防止应急状态下成品油资源外流,保障成品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市物价局 负责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价格的管理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防止哄抬价格。
市委宣传部 负责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主营单位 负责本单位应急情况调度和处置,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工作安排,保障储备油库的安全;在发生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时,配合市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申请,按上级部门批准的品种、数量提供资源,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调度安排。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监
市成品油供给中断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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