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方案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下面是关于2016年关于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方案,欢迎查看!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6】XX号)文件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庆祝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决定把今年的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拓展为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确保首个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正常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国家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就,重点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对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地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各县市各部门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地委、行署加强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树立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良好形象。
(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地区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企业在运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从关注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的转变。
五、总体要求
地区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由地区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地区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共同实施,以强化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重点,分层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一是各相关成员
2016年关于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方案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