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近日,北京、山西、浙江3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陆续成立省一级监察委员会。
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也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改革有哪些任务要求,试点工作如何推进,下一步怎么做好细化落实?
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
“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对这项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及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而监察对象则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过窄。
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根本目的就在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
去年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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