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范文 责权利心得体会(五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范文一
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证明,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不止一条,只要找准正确方向、驰而不息,条条道路通罗马。回顾中国自1840年以来追求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历史,从“睁开眼睛看世界”到“师夷长技以制夷”,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运动到自上而下的维新变法,从辛亥革命到新文化运动,贯穿其中的,是近代中国“以西方为中心”的追求现代性的努力。但是,这条道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是根本行不通的。以资本现代性为根本特征的西方现代性,其核心价值取向是资本扩张和利润最大化,“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只是其写在旗帜上的宣言,行动上却是殖民、掠夺、扩张与剥削。后进的中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版图上,注定处于被剥削的地位。因此,企图通过学习西方现代性而实现民族独立尚不可能,更遑论民族的富强与复兴。中国共产党人洞彻到西方现代性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始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成就证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上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不仅打破了西方现代性的话语垄断,而且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证明,改革开放顺应了中国人民要发展、要创新、要美好生活的历史要求,契合了世界各国人民要发展、要合作、要和平生活的时代潮流。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决定了谁能正确地看待自己,以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推动全方位改革,发挥出制度的最大优势,谁就能够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中国人民勇于自我革命、自我革新,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革除阻碍发展的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所具有的资本主义所无法比拟的巨大制度优势,展现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更高质量的发展效益、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已不可阻挡。中国人民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坚持对外开放,充分运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有益管理经验,同时不断探索实践,提高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40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改革开放实际相结合,上下求索、锐意进取,把改革开放事业纳入世界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之中,承担起与本国实力相一致的大国担当,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了中国独特的贡献。
改革开放为人类社会贡献的中国经验,是中国人民在伟大实践中贡献给世界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它给我们带来的历史启示在于:
必须牢牢把握历史前进的逻辑,要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开拓思维、分析问题、指导行动。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社会主义终将代替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真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旧事物是决不甘于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我们一定要在坚定“四个自信”的基础上,时刻准备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必须牢牢把握时代发展的潮流。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当今世界,是和平合作的世界、开放融通的世界、变革创新的世界。和平合作,要求我们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思维,通过和平发展、携手合作,实现真正共赢;开放融通,要求我们摒弃封闭思维,以开放的姿态促进共同繁荣;变革创新,要求我们摒弃固化思维,不泥古、不循俗,大胆推陈出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和人民的欢迎和认同,这与一些国家提出的逆全球化主张形成了鲜明对比。
必须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任何照抄照搬别国发展模式的道路,都不可能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改革开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适应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尽管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从来不主张输出发展模式,我们主张各国的发展道路由各国人民自己去选择。我们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这是相互尊重、和平共处的现实基础,也是建设和平、安宁、繁荣、开放、美丽世界的必然要求。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通过改革开放所展现出来的中国力量,其核心在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会主义的发展强调以人为本,是对资本主义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发展逻辑的超越,其实现取决于我们继续深化改革的力度、扩大开放的广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现的程度。
有关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范文二
权利质押合同最新的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须办理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有关事项,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司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
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贷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_________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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