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就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篇1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一、抓宣传教育,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 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二、抓典型引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xx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xx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抓抗震救灾,凝聚起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不屈力量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四、抓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五、抓依法管理,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抓机制建设,促进创建活动持续、规范开展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七、抓创新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当前,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推陈出新,全面提升创建平台,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推动创建工作向前发展,各级创建工作部门也迫切希望创建工作能有突破性的提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由省创建办牵头社科院、党校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了19个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10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10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八、抓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年,国务院第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篇2
青海集多民族聚居区、资源富集区、江河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连片贫困区为一体,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47%,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千百年来,在长期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间兼收并蓄、相互依存,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自20xx年3月以来,我们作出并实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战略部署,采取有效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问题,汇聚起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们重视思想引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以及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是因为我们严格依法治理,高举法治旗帜;是因为我们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是因为我们狠抓三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因为我们全面加强群众工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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