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多部门联合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排查整治要求及实施步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为确保全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废水排放企业数量、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污口数量及排放去向,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暗管偷排和擅自改变废水排放去向形成纳污坑塘等环境违法行为,防止由于纳污坑塘存在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产生,有效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的纳污坑塘包括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重点排查对象如下:
(一)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放企业,包括石化、化工、医药、食品加工酿造、造纸、制革、电镀、钢铁、铅锌采选冶炼及其它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工业固废处置场。
(二)废水循环使用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废水闭路循环或建有蓄水池的企业。
(三)工业企业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情况(包括垃圾填埋场等)。
(四)位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
三、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二)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市级督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督查抽查,县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统一整治措施。一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废水排放企业,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停淘汰;二是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废水排放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建设并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实行按日计罚三是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无证排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四是对存在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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