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委员会2017年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州行”活动的通知》(xx安办〔2017〕43号)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2017年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农机主和船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农委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市农委安委会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与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系,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农委畜牧处、渔业发展处、农机监管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单位分别负责全市畜禽屠宰、渔业船舶和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区县(自治县)和市农委各直属单位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负责人要深入畜禽屠宰企业、渔业捕捞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农业委员会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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