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课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生态环境课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图片(三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生态环境课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一
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这部被媒体广泛解读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较过去的环保法律法规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对各级政府、各有关政府部门、各排污单位等都规定了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
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前夕,我厅拟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位厂长(经理)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阅读一下这部新环保法并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一些还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排污单位不要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被追责者。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涉及排污单位比以往更加严格的新规定主要有如下几条:
一是按日计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是查封扣押。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三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四是未批先建直接处罚。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五是行政拘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六是民事责任。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厂长(经理)朋友们,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保护好这片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近年来,越来越严重的雾霾问题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让您的企业和职工成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和河南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
x年xx月xx日
对于生态环境课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二
我们的身边到处都是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似乎一直围绕在我们身边,而且与日俱增。每个人每天在不知觉中就产生了很多垃圾,难道我们的生活就要与垃圾为伴,难道我们要纵容垃圾一直肆虐下去。针对减少垃圾,保护环境的目标,暑假期间我和几个同学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
1、我们先去了市里的大商场阜阳商厦,在里面仔细看了一圈。发现任何商品都有塑料包装,包括豪华的和简易包装。花花绿绿的场景看起来是那么的吸引顾客,也保证了商品的质量,保证了商品的新鲜。看起来包装的价值很大,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有一定的作用。来到收银台,看到销售员会给顾客提供购物袋,有多有少,这又增加了塑料带的使用,未必会给环境带来更多垃圾。刚出商场,外面时不时会看到随风飘飞的塑料袋。这与商场内整洁漂亮的包装是鲜明的对比。但又回过来讲,那些包装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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