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明节、
根据《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安委办〔2018〕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等节日将至,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深化食品药品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5月10日。
检查范围:全区所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四品一械”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使用,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保障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2、加强对食品药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
2018年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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